崇明区公司章程备案撤销是指在公司章程备案后,因各种原因需要撤销备案的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公司章程备案撤销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。以下是关于崇明区公司章程备案撤销的详细阐述。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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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法律依据之一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,公司设立登记后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撤销登记:
1. 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2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3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;
4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,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;
5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解散、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。
三、法律依据之二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二条规定,公司设立登记后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撤销登记:
1. 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2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3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;
4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,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;
5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解散、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。
四、法律依据之三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第十四条规定,企业名称登记后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撤销登记:
1. 企业名称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2. 企业名称登记后,发现企业名称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3. 企业名称登记后,发现企业名称登记时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;
4. 企业名称登记后,企业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,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;
5. 企业名称登记后,企业解散、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。
五、法律依据之四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六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六条规定,公司设立登记后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撤销登记:
1. 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2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3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;
4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,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;
5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解散、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。
六、法律依据之五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一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一条规定,公司设立登记后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撤销登记:
1. 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2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3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;
4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,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;
5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解散、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。
七、法律依据之六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公司设立登记后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撤销登记:
1. 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2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3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;
4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,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;
5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解散、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。
八、法律依据之七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三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三条规定,公司设立登记后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撤销登记:
1. 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2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3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;
4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,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;
5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解散、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。
九、法律依据之八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四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四条规定,公司设立登记后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撤销登记:
1. 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2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3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;
4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,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;
5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解散、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。
十、法律依据之九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公司设立登记后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撤销登记:
1. 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2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3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;
4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,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;
5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解散、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。
十一、法律依据之十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六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六条规定,公司设立登记后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撤销登记:
1. 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2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3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;
4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,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;
5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解散、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。
十二、法律依据之十一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规定,公司设立登记后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撤销登记:
1. 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2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3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;
4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,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;
5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解散、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。
十三、法律依据之十二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八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八条规定,公司设立登记后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撤销登记:
1. 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2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3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;
4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,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;
5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解散、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。
十四、法律依据之十三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九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九条规定,公司设立登记后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撤销登记:
1. 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2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3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;
4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,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;
5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解散、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。
十五、法律依据之十四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五十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五十条规定,公司设立登记后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撤销登记:
1. 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2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3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;
4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,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;
5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解散、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。
十六、法律依据之十五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一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一条规定,公司设立登记后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撤销登记:
1. 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2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3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;
4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,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;
5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解散、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。
十七、法律依据之十六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二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二条规定,公司设立登记后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撤销登记:
1. 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2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3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;
4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,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;
5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解散、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。
十八、法律依据之十七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三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三条规定,公司设立登记后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撤销登记:
1. 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2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3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;
4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,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;
5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解散、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。
十九、法律依据之十八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四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四条规定,公司设立登记后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撤销登记:
1. 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2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3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;
4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,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;
5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解散、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。
二十、法律依据之十九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五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五条规定,公司设立登记后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撤销登记:
1. 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2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;
3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发现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;
4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,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;
5. 公司设立登记后,公司解散、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。
上海加喜公司小秘书办理崇明区公司章程备案撤销相关服务的见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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